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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其实是这样的
来源:www.yn315.cn 发布时间:2021/3/24 15:50:08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是国家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障制定的一种养老政策,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年老之后的基本生活,实现全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目标,今天和云南薪税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起来了解下吧!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的计算与职工一样,要根据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个人帐户余额、办理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进行计算。以当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个人按经济状况选择)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百分之二十。退休后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企业退休人员一样。
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139)。
在此公式中影响高低档的因素有两处:
1、“基础养老金”中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我局三楼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二)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3、《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80-300%为基数计算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部分入个人账户,12%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累计缴费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缴费时间
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报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其中,1993年1月1日以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补缴1993年1月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月单位和个人当期缴费(含利息),也可以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原始资料核实其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后,由个人按同期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补费(含利息)。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最早由个人从1999年1月起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历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缴。
曾在国有企业工作时间累计满10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参保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按现行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为:以历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历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从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向前补缴。其中,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一次性补缴5年的养老保险费。按以上办法补缴后按规定计算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并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 15年及以上的,在男年满 60周岁、女年满 55周岁时可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并且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国家干部、固定工、合同制一样终身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县已从 2006年到 2009年连续四年调整了养老金水平。从 2006年的人均月养老金 650元提高到现在的月养老金 1063元,四年人均月增加 103.25元,而已明确规定还要再连调两年。养老待遇多少与实际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基数大小有关。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和其他养老保险一样,最低年限为15年,但缴的时间年数越长就越好。

相关问题回复
一、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的20%养老保险有多少进入个人帐户?
答: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的比例缴纳,在划入个人账户时均按照8%的比例计入。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交多少最合适?
答:缴纳的比例是国家规定的,不能变,只能选择缴费基数,至于缴费多少合适,没有合适或者不合适,缴费基数高的,领取养老金就多,缴费基数低的,领取的就少,随你个人经济情况确定。

三、属于个体户,打算打算成都灵活就业社保,不知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共分四个档次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652.34元,60%一档每月缴纳815.74元,80%一档每月缴纳979.14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142.54元。详情咨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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