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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生病需要申请大病救助怎么办?今天就来告诉你
来源:www.yn315.cn 发布时间:2020/10/27 10:57:21

大病救助主要是针对困难家庭和个人的一项医疗救助制度,例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今天云南薪税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大病救助如何办理及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给大家做个说明。

 

大病救助如何办理
想要申请大病救助,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低保证、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经由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签章,然后递交给县民政局审批。
在县民政府复审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之后耐心等待救助即可。
另外,如果你是在治疗期间申请救助,出院的时候可以直接在窗口结算,而无需先行垫付费用再等待拨款,也就是说医疗费用会自动分成医保支付金额、救助金额、自付金额三部分,而你只需要支付自付金额即可。

大病救助需要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钱
关于“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钱”,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大病救助是分类救助的。
如果患的是消化道肿瘤、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4类9种疾病的话: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在县内定点的县级综合医院住院治疗时,医疗救助是分别按70%、50%的比例救助的;
而在县外县级综合医院、定点的本市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住院治疗时,则分别按50%、40%的比例救助;
若是在省外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则均按30%的比例救助。还有,最高救助限额是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
而若患的是其他大病的话,那低保对象在县内定点的县级综合医院住院治疗时,医疗救助就是按70%的比例救助的;
而在县外县级综合医院、定点的本市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住院治疗时,则按40%的比例救助;
在省外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则按30%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


大病救助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
大病救助报销范围
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发生有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不超过14周岁)、宫颈癌、唇腭裂、BH4缺乏症、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肺癌、甲亢、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而导致的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新农合补偿政策范围内需要参保者自己承担的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高于3000元(涵盖本数)部分以及政策范围外需要参保者自付的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高于3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以及由于大病门诊发生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补偿范围内需要个人自己承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2万元(包含本数)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包含本数)部分。
3、对新农合补偿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10%、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30%,发生的在上限的范围以上的费用不能获得救助。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根据规定,门诊报销是分为: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为1元;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大病的报销比例是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相关问题回复
一、有了低保,民政部门大病救助还可以再报销医药费吗?
答:可以报销,住院低保报销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
2、审核:社区、居(村)委会经办人员协助对申请对象资格作初审、评议、公示等;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审核资格等;
3、审批:区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接到审批材料30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0日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

二、去哪申请大病救助?
答: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章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申请。

三、大病救助都包括什么病?
答:根据有关部门的明确规定,大病重病的病种范围主要是: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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