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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来源:www.yn315.cn 发布时间:2020/7/17 17:55:11

      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对于群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针对于农村地区人均收入低,可支配收入不足的情况下到年老丧失劳动力之后可能并没有存下太多养老的钱,这个时候就凸显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那么今天云南薪税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一起来带大家看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新政策都有哪些!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析

一、参保人群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有什么权利?

     根据规定,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给付保证期为10年。期限届满,参保人仍健在的,其养老金按原标准继续领,直至死亡。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者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由当地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其遗产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没有遗产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参保人的遗产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在办理退还手续时,应当出具公安机关开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

(1)参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者,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参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的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区)迁往外地。若迁人地尚未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参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三、农村户口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参保人可依据本人及家庭经济情况自行选取自身进行缴费标准,多缴多得。地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增设另外的缴费档次。国家也会依据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缴费的档次。在出口补助这方面,分别确认最少给予每人每年45-65元补助,每个人每个月发放养老金标准最少达标120元;与此同时激励长时间进行缴费,对累积进行缴费满十五年的农牧民,每提高进行缴费1年,每个月提高不少于2元的基础性养老金。在入口补助这方面,分别确认最少给予每人每年20-60元补助。与此同时激励多进行缴费,对选择100元以上级别进行缴费的,每提高一个进行缴费级别,每人每年提高补助不少于5元。

四、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最高每个月可获得1300元。只需男满45岁,女满40岁就可以实行养老保险补缴,但1次最高只可以补缴10年,需缴纳62952元。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则能够一次性地补缴十五年,需缴纳94428元。到法定年龄后,依据各地情况每个月可领取到800-1300元的养老保险,若每个月1300元,则需6年回本。若每个月800元,则需9.8年回本。

五、参保人如何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般为60周岁)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有本人户口薄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作为申报的证明材料,报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经批准后,参保人可以到当地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或按季领取养老金。参保达到领取年龄并缴足所选缴费档次数额的,可以按规定领取养老金。未缴足所选缴费档次数额的参保人若其个人缴费低于起始缴费标准,则一次性计发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若其个人缴费高于起始缴费标准但低于所选缴费档次数额,则按实际缴费数额计发养老金。养老金应当由参保人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出具被代领人的委托书。

六、养老保险进行缴费比例减低。

     养老保险进行缴费比例减低。针对农民工工资较低,养老保险进行缴费难这种缘故,政府部门降低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进行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从原先工资的20%降低到12%,农民工自身从原先工资的8%更改为4%至8%,能够依据本人收益合理确认。之前始终参保的农民工能够依照这个比例实行更改。

七、农村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

     在缴费期间,参保人因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移保险关系的,由参保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农村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关系是可以随人转移的,保险关系不会因户口的迁移而中断。

八、对过去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但所缴养老保险达不到现在缴费起始标准(2000元)的参保人有么规定?

     针对先前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但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参保人,若其所缴养老保险费低于2000元的起始缴纳标准,通过设立10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来实行过渡。凡已参保但原来的缴费达不到这个最低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可自愿在5年内补缴至1000元;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自愿在年满60周岁前补缴至1000元。原参保人也可按新参保人的缴纳档次缴费参保,原个人账户积累额视为新缴纳金额,不足所选档次标准的金额由参保人自己补足。上述参保人达到领取年龄并缴足所选缴费档次数额的,可以按现行规定领取养老金。不愿补缴至最低缴费标准的,可以按照原渠道继续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享受养老金。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办发(19922号)、《民政部关于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程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民险函(199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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